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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护航桥梁安全
2023-01-0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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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桥梁作为连接道路交通的重要载体,对区域道路畅通、人民群众出行和社会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期,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自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县交通管理部门、水务部门沟通,摸清了辖区内现有桥梁底数、所在位置及养护单位的具体情况。对使用年限较长、车流量较大、涉及学校、企业等重点区域易出现安全问题的73座桥梁进行了实地查看、逐一排查。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桥梁因洪水冲击造成两侧安全防护柱倒塌,桥体部分塌陷等安全隐患问题,该院立即与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邀请桥梁养护人员实地查看情况,设置警戒线、锥形桶,划定安全区域,防止行人和过往车辆误入危险区域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鉴于上述问题桥梁已经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损害的状态,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立案后,围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养护职责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等方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深入调查,最终确定存在问题隐患桥梁的权属及修缮维护责任单位,海原县人民检察院遂依法向其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辖区内桥梁养护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座桥梁进行维护修缮;加强对辖区内桥梁的监管力度,对存在同类问题的桥梁及时修复,全面消除桥梁安全问题隐患。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行政主管部门立即组织调查整改,对辖区内共413座桥梁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3座桥梁进行了修缮维护,制定了5座危桥改建方案,现正在有序施工。
  海原县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属黄河中游黄土丘陵沟壑区,因特殊的地理条件,在突遇集中降雨的情况下易形成较大洪水,严重威胁桥梁安全。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开展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行政主管部门形成桥梁安全保护合力,让人民群众走上了“放心路”,过上了“安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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